本报8月12日讯 他们俩曾是湘潭两家单位的业务员,平时表现都不错,深得领导赏识或老板器重。然而,因迷恋赌博,一个挪用单位资金44.8万元输个精光,另一个卷走上万元货款潜逃5年之久。
王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单位也深得领导赏识,但他却染上好赌的恶习,将黑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期间,王某利用担任湘潭市金兰电镀厂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先后7次在空白转账支票上加盖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短短一年时间里,王某用这种方法,共计转入资金44.8万元,全部用于赌博,输了个精光。今年3月2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8月11日上午,此案在湘潭岳塘区法院公开审理。“是赌博让我走上犯罪这条路,我对不起单位和家人啊!”站在被告席上,41岁的王某悔恨交加。
徐某现年37岁,长沙市望城县人。2005年6月,他受聘于湘潭市一家经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期间,徐某吃苦耐劳,业绩出色,老板对他很是器重。 2005年7月,徐某被公司派往益阳地区,分管当地的销售业务。起初,他都能将货款及时交给公司。3个月后,徐某完成了一笔上万元的交易,货款却迟迟没有上缴。几天后,徐某竟擅自离开公司,从此“人间蒸发”。
8月9日上午,雨湖公安分局窑湾派出所民警在长沙将徐某抓获。经突审,徐某如实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事实。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尹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