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于今晨对外发布消息称,经过警方8个小时全力侦查,已于7月21日24时快速破获“7·21”机场高速公路大巴放火案,并将犯罪嫌疑人谌海涛抓获归案。
7月21日16时许,一辆牌号为湘A17281的机场大巴由东往西行至长沙机场高速公路6公里处时突然起火,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或轻微伤。接到报警后,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机场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的刑侦、治安、交警、消防、派出所等有关警种的警力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全力抢救伤者、全面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
经过联合专案组的调查访问和全力侦查,警方确定了该案是一起人为放火案,并于7月21日24时许在长沙市某医院将犯罪嫌疑人谌海涛抓获归案。
经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谌海涛,男,36岁,湖南益阳赫山区人。7月21日下午,谌从益阳来到长沙,并从长沙市区乘坐机场大巴来到黄花机场,后于15时46分登上机场开往市区方向的“湘A17281”机场大巴。当“湘A17281”大巴行至机场高速由东往西6公里处时,谌点燃随身携带的装有助燃物的帆布包,导致车辆起火,2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或轻微伤。谌因被火烧伤,也被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 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