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央视播出节目“奥美定之痛”,报道称,在北京协和医院医疗整形科主任乔群接诊的病人中有三分之一是奥美定使用者。相当一部分出现了注射物移位,有的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感染,还有部分人群出现了失明、听力受损、腰疼等不同症状,少部分患者发生了癌变。奥美定能取干净吗?乔群说:就像豆腐掉在沙堆里面,沙子是取不干净的。
据悉,奥美定被诉10年期间,共约有30万名受害者,截至目前却无一人获得赔偿。
名词解释
奥美定
奥美定,一种软组织填充材料,本世纪初,曾经被广泛用于注射隆胸、隆颊、隆臀等美容手术。奥美定的主要成分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构成该化合物的单体在人体内可能会分解,产生剧毒,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在2006年4月30日,被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用于人体注射。
取出“奥美定”手术更残忍
尽管对奥美定的禁令已经发出五年了,但是注射奥美定带来的伤痛却并没有丝毫的减轻。她们现在共同的愿望就是早日取出身体里的奥美定,但是接下来的取出手术却是另一段噩梦的开始。
受害者张女士无法忍受身体的疼痛,更担心注射到体内的奥美定引发癌变,从2002年开始,张女士就四处求医,希望能把注射物尽可能多地清理出来。“医生就在里面试着找,然后说这个发黑的可能是,这个发亮的可能也是,浅层找完了,再找深层,你想想人的面部肌肉那么紧密,我整个手术从头到尾都在嚎叫,四个多小时。”
尽管内心对于手术十分恐惧,而每次取出的数量也十分有限,担心癌变的张女士还是硬着头皮一次次上了手术台。几年下来,她的面部已经动了十几次手术。
当初使用奥美定注射隆胸和面部整形的刘女士,由于注射量比较大,面临着难以承受的二次手术创伤。几年来,她不得不接受了20多次手术,花光了多年辛苦经营赚来的三十多万元积蓄。
没告成“奥美定”反成被告
实际上,除了治疗,这几年,她们也在不断向药监部门投诉,希望管理部门能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由于奥美定当年获得过药监部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多个文件中,也并无任何可供操作的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最终对奥美定也“无可奈何”。
2003年,张女士一纸诉状,将生产企业吉林富华公司和深圳富华医院告上了法庭。但是,诉讼之路并不顺利,一年后,法院仍然没有任何判决结果。不过,让张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她却作为被告,被吉林富华公司和深圳富华医院以诽谤罪告上了法院。张女士说:我在中消协315的维权论坛上,发了一个求助的帖子,然后当时深圳市广播电台进行报道,他们就把这个报道作为了起诉我名誉侵权的一个证据。
张女士的诉讼迟迟没有结果,但是诽谤案却很快进行了判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张女士诽谤事实成立,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不久后,张女士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吉林富华公司从工商局注销了。
尚处于诉讼期间的吉林富华公司神秘消失了,诉讼双方变成了张女士和为之进行奥美定注射的深圳富华医院。很快,富华医院状告张女士的诽谤案最终有了定论,法院宣判张女士诽谤事实成立,不过,张女士状告富华医院的案子,却仍然没有结果。
七年诉讼,换回两万赔偿
此时的张女士对于胜诉早就失去了信心。绝望中的张女士通过种种渠道,联系到了北京的维权律师浦志强。2009年2月,这个长达七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手术失败与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关系,判决富华医院赔偿19314.03元,其中包括精神赔偿6000元。
长达七年的诉讼,为张女士换回了不到两万块钱的赔偿。对法院的这个判决结果,原被告双方都不认可。而作为受害者,张女士在这场官司中的经历,也暴露出消费者在维权中存在一系列法律上和操作上的障碍。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