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施工时扬尘影响生活,条例对市区建设工程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做出了严格规定。
工(场)地周边应按《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标准设置实体围挡,对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散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进行防尘,出口应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对所有出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竣工后,还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未采取措施防尘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