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未晓芳
本报11月30日讯 寒意阵阵,喜欢喝两口的王先生每次吃饭必点一瓶8元的“中国劲酒”保健酒,前几天他在宁乡县一小餐馆花同样的钱买到的却是一瓶“中国劲酒”滋补药酒。有心的王先生特意留着酒瓶子回家对照,发现两者并非同一厂家生产。昨天上午,王先生特意致电本报,询问“中国劲酒”滋补药酒是不是也傍名牌产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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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几乎一模一样
拿到王先生的酒瓶子,记者看到,两种“中国劲酒”外包装几乎一模一样:都为125ml装,酒精度35%,标签主色均为红、黄和黑三种颜色,包装背面都标注生产许可证、配料、适宜人群、饮用方法、生产商、地址等。
“中国劲酒”滋补药酒包装上标注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出品,生产商为清岛爽酒业(珠海)有限公司,商标为“劲STRONG BODY”。记者调查获悉,“劲STRONG BODY”商标由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30日在第5类商品“药酒”上注册的商标,可延续使用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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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城区以外销售
进一步调查发现,2007年,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获得了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劲STRONG BODY”商标的使用权,委托清岛爽酒业(珠海)有限公司和江西夜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滋补药酒”,在各省省会以下地区销售。
2009年初,这种“中国劲酒”滋补药酒登陆湖南地区,以长沙高桥大市场为货物中转站,目前在宁乡、娄底、衡阳等长沙市区以外地区销售。但让人不解的是,药酒属于药品类商品,依法应该在药店等特殊场所销售,王先生却无意间在一个普通县城的普通食品场所买到了“滋补药酒”,而记者走访了长沙多家药店却难觅这种药酒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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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酒”知名度源自那句广告词
记者采访发现,消费者知道“劲酒”都源自上述那句“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的广告词,这里的“劲酒”为劲牌有限公司生产。据了解,1991年6月30日,该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第33类“酒”商标,1996年获准注册。
1996年后,该公司先后申请了不同字体的“劲”商标、“劲”及图形组合商标等,使用类别达四十几类。“自1991年至今,我公司已花费数亿元宣传劲牌系列产品及品牌,通过产品的营销、售后等,使劲系列产品在酒类消费者心中留下了良好印象。”劲牌公司长沙市场营销经理邹文波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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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合法
也会存在傍名牌嫌疑
“广西劲酒利用我公司在消费者心目中良好的商品信誉和高知晓度,搭便车、傍名牌,推销其所谓的药酒,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公司一直在做相关调查,必要时将向工商部门、法院等寻求行政、法律支持。”邹文波向记者坦言。
但记者了解到,广西劲酒使用的“劲STRONG BODY”商标却为合法注册商标,并不能说其非法生产。对此,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田达良律师表示,“傍名牌”是个市场概念,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即使商标合法注册,如果使用的酒瓶、标签与名牌产品已获专利权的酒瓶、标签十分相似,会侵犯名牌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专用权,就存在傍名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内容,而不是《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