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公开发布基金评价结果的机构,《办法》对其准入资质和评价业务进行了规范。《办法》对基金评价业务明文规定了九项不允许的行为,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参与评级基金成立期必须超过3年的规定,并加入了不得对专户产品进行评价的条款。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2006、2007年基金产品才开始大规模扩容,因此,满足《办法》要求的基金和有资质进行评级的机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记者 李庆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