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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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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版权保护

  □ 李英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一方只有16个字的牌记是中国书籍出版最早的版权宣示。这方牌记来自宋版书《东都事略》。该书是一部纪传体的北宋史,最早的印本为南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4)四川眉山的雕版印本。

  雕版印刷术在唐代开始推广,相应地,盗版活动也开始出现。文宗时期的东川节度使冯宿在任职期间,曾给皇帝上表请奏:“准敕禁断印历日版。剑南两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奏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因为唐代的历书都是由钦天监逐年发布的,但是随着印刷术在民间的推广,官方还没发布,盗版历书已经在民间泛滥了。朝廷对此事很重视,立刻下令禁毁缉拿盗版。

  宋代出版业发达,所以盗版现象更严重。尤其是苏轼这样的文坛超级偶像,更为盗版的事情感到头疼。苏轼曾给朋友陈传道写信说:“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毁其板,矧欲更令人刊耶……今所示者,不唯有脱误,其间亦有他人文也。”

  宋代已有官府备案,而且对盗版的打击相当给力。没有经过申请而“擅镌”,是要被依法处理的。而且,除国子监刻印的一般经书之外,“新刊行文字”必须先将副本呈送官府看样。除了官府干涉,书商也有保护自己出版物的措施。他们把自己的出版物向政府备案,以示合法地位,他人无权翻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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