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吴军
现在,一个人的籍贯就是指一个人的祖居地或原籍所在之地。不过,在古代,籍贯中的“籍”和“贯”并不是一回事。
在古代,说一个人的出生地,只是说“贯”或者“乡贯”“里贯”,而不说“籍”或者“籍贯”。《隋书·经籍志》就有记载:“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由此可见,当时说一个人的出生地,并不说“籍”,而只是说“贯”,“其无贯之人”,就是指无固定住地和无户籍的人。
白居易在《新丰折臂翁》一诗中写道:“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白居易在诗中写的“贯”,指的就是原籍、出生地,也就是现在说的籍贯。
在古代,一个人的“籍”指的是这个人的家庭对于朝廷所负担的徭役的种类,也就是说,古代的“籍”指的是这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明朝时,承担各种徭役的人户有五十来种。这些人户的户役就是他们的“籍”,也就是户籍,同一种户役的人户都被编入了一份册籍中。各种户役各有各的册籍,这就是“籍”,地方官就按照这种“籍”来征收徭役。比如,承担煮盐徭役的是“灶籍”,承担做工徭役的是“匠籍”,承担当兵徭役的是“军籍”,承担经商徭役的是“商籍”。
在古代,每个朝代的制度都是“役皆永充”,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户籍一旦被官府确定之后,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会一直保持下去。比如,拥有灶籍的人就需要世世代代为官府去承担煮盐的徭役,拥有军籍的人就要世世代代为朝廷去承担当兵打仗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