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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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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花钱协议签不签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律师妈妈与10岁儿子五年间签署的四份协议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该“零花钱协议”看似简陋,却具备了普通协议的要素,有甲方乙方,有“零花钱的用途及金额”“乙方获得零花钱的条件”“乙方获得额外零花钱的条件”“争议的解决”等条款,还是双方自愿签署的。

    (10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浙江读者金永淼 “零花钱协议”对于培养孩子的契约精神和良好的用钱习惯是个不错的尝试。从“协议”实际执行的角度来看,五年四份协议说明双方对这一行为还是比较认同的,这也符合签订合同必须遵守的平等自愿原则。所谓的人情味,不是孩子要零花钱时的胡搅蛮缠或是家长无节制的溺爱。况且,不是说约束了就不爱,就没有亲情,现在的规矩和约束,总比以后为“钱”闹翻要好。

    @四川读者刚柔 父母应该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孩子,用良好的家风感染孩子,而零花钱协议,其实是过早给孩子设置条条框框,压缩了孩子的成长空间。这些人为设置的条条框框,只会让孩子变得机械、呆板、教条。在严格的“协议”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虽然不会犯大错,但也难有大的突破,教条式的培养有可能让他们失去创新能力。

    @浏阳市沿溪镇沿溪完小贺晴 孩子向父母伸手要钱时家长出手大方,容易催生缺乏理性的消费。而这份“零花钱协议”,在律师妈妈和孩子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清楚地标注了孩子获得零花钱的条件,以及零花钱的用途,既很好地约束了未成年的孩子,也很好地约束了成年的父母,提高了整个家庭的理财意识,对培养孩子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也大有裨益。

    @时评人江德斌 这是律师妈妈根据自身家庭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性,在家庭教育方面做出的合理性选择。在外人看来有些不理解、不能接受,实际上是未身临其境没有代入感。其实,每个家庭对教育的理解都有差异,采取的教育方法也不尽相同,律师妈妈与孩子签订协议,以此达到家庭教育的目的,乃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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