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
——清·袁枚《所见》
“牧童”是古诗里常出现的人物形象,指放牛、羊的儿童。牧童多为穷人家的孩子,早早就要替家庭分担劳务,没有进入学堂读书的机会。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现代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不收学杂费的规定大大减轻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如果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入学读书,则侵犯了儿童的受教育权,应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温晚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