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不久印发的北京市《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北京市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还针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扰乱招生秩序、特长生招生比例、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入学服务系统,可监控记录每一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从去年起,在京高校附属小学、中学的招生工作逐渐纳入属地教委统一管理。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