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静 通讯员 荷洁 杨胜利)今年,湖南将首次开展民办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以此促进民办幼儿园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1月12日,在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五届二次理事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湖南省民办幼儿园星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广受关注。
据统计,截至 2016 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 14365 所,其中民办园 12035 所,占 84%; 在园儿童 225 万人,其中民办园 166 万人,占 74%。为引领全省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发展,湖南省教育厅自 2012 年起启动省级骨干民办幼儿园建设,六年间已建成 150 所省级骨干幼儿园,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过,我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旧突出,民办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仍然存在盲目行为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创建方案》审议通过后,省民办教育协会将出台《湖南省民办幼儿园星级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在全省部分市州试点试评星级民办幼儿园,再面向全省逐步推广,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全省民办学前教育行业自律,促进民办幼儿园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据悉,星级幼儿园评定由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以办园条件、办园行为、办园质量为评价标准,评星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级别。星级越高,表示幼儿园的优质等级越高。民办幼儿园成立三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如评定星级后,在办园行为和办园质量中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星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星级标识不能继续使用。
星级评定既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年检标准和督导评估体系相衔接,又有别于官方的督导评估工作,着力体现行业协会评星特点特色,体现评星活动在社会的认同度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