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曹灿辉
近日,山东乐陵市江山国际学校对初二年级的近60名学生统一做出劝退决定,这些学生大多没有什么明显过错,只是因为成绩不太好。
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二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学校就擅自把他们劝退,在普法教育程度较高的今天,竟然还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荒唐至极。
初二学生“成绩差被劝退”涉嫌违法。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成绩差被劝退”不是“有教无类”。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不同类别的学生,学校本有教育帮扶的责任。“成绩差被劝退”如此粗鲁野蛮,无端葬送学生的前途,实在是违背教育的本质。
与“成绩差被劝退”相类似的“劝退式”教育也时有发生。比如,广西永福县一所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划分班级,将成绩最差的学生“分配到最差的教室,配备代课老师”,有家长将其称为“学渣班”。杭州余杭一所小学,教师根据学生成绩人为地分成精英组、平民组、麻将组等。
荒唐的“成绩差被劝退”一再发生,其背后除了学校领导老师法律意识淡薄外,更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功利教育”思想在作怪,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育人观,必须予以纠正。
对“成绩差被劝退”问题,“治标”之策是:一要对其行为及时制止,让那些被劝退的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地返回学校学习。二要对由此给予孩子造成的伤害,采取相应的抚慰措施,比如,赔礼道歉心理安慰等,对孩子人格补偿与尊重。三要对做出违法决策者,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之后,启动相应的问责机制,让责任人为此承担行政和法律代价。
对“成绩差被劝退”问题,更要反思如何“治本”。要从招生体制改革着手,解决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两张皮的问题;要建立合理的教育监督机制,改革教育评价手段,淡化成绩观念;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