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海滩有一位很出名的“七小姐”,她就是当时上海滩最大资本家盛宣怀的七小姐盛爱颐。盛爱颐之所以出名还因为一件当年轰动一时的官司——为了争遗产,盛爱颐把3个哥哥和2个侄子告上了法庭。
盛宣怀去世后,庄夫人主持家政。盛宣怀的遗产一半分给盛氏五房子孙,一半分给慈善机构愚斋义庄。1927年秋天庄夫人去世后,其“颐养费”的剩余部分按照盛氏愚斋义庄的规矩,这笔钱款一半归盛家五房子孙,另一半归盛氏义庄。可是,老四盛恩颐率先破坏了规矩,他具状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将早已归入愚斋义庄的六成盛氏公积金提出来分给各房,结果在家族内部引发轩然大波。七小姐盛爱颐不服气,这笔基金已归入公产怎么还可以讨回?如果可以讨回的话,那么按照民国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继承权,七小姐、八小姐都应有权分到一份。
七小姐虽是高墙深院里的大家闺秀,但更是上海滩上的新女性,她决定尝试着维护自己的权益。1928年6月,盛爱颐把他3个哥哥及2个侄子告上了法庭。按照中国传统,女子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民国后讲男女平等,虽然在政府法律条文上已经明确女子也有继承权,但真正实行起来困难颇多。所以盛爱颐打的这个官司,是民国第一例女权案。
1个月后,法院宣告盛七小姐胜诉。八小姐盛方颐见事有可为,也要求法院判决她亦有同样的财产继承权。七小姐和八小姐在法律界的支持下,终于打胜了这场官司,拿到了自己应有的份额。这是中国女性第一次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遗产继承权,在中国法律史上堪称史无前例。它为宣传男女平等、争取女性的独立与解放打响了实质性的第一枪,从此女性争取财产继承权就有榜样了。
宗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