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52岁时才有了一个儿子,虽晚年得子,但家教甚严,从不溺爱。他在山东潍县当县官时,儿子郑小宝留在兴化乡下的弟弟郑墨家。
小宝6岁时上学了。为了教育儿子,郑板桥专门给郑墨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以其道是真爱,不以其道是溺爱。
他的“道”是什么呢?他说:“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
郑板桥自己是读书人,他并不是看不起读书人,他看不起的是,为了做官读书。
郑板桥最重视的还是儿子的品德,他对弟弟说,“我不在家,儿便是由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
他主张,自己的儿子和仆人的儿女应平等对待。他说,“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别人。凡鱼餐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喜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头肉乎!”
为了教育儿子“明好人之理”“爱天下农夫”,郑板桥还抄录了给小宝且念且唱、顺口好读的四首五言绝句:
二月卖新丝,五月巢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跳蚤出。
后来,郑板桥不放心小宝的成长,就把他接到身边,经常教育小宝要懂得吃饭穿衣的艰难,要同情穷苦的人。当时潍县正值灾荒,郑板桥一向清贫,家里也未多存一粒粮食。一天,小宝哭着说:“娘,我肚子饿。”母亲拿出一个用玉米粉做的窝头塞给他,小宝欢快地跑到门外吃窝头。这时,一个光着脚的小女孩站在旁边用饥饿的眼神看着他,他立刻把窝头分给小女孩一半。郑板桥后来知道这件事还表扬了小宝。
郑板桥73岁时病危,他把儿子叫到床前,说想吃儿子亲手做的馒头。儿子将馒头做好送到父亲床前,父亲早已断气。案头上有张信笺,上面写着父亲的遗言:“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