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娅
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连云港市东海县法院一审宣判制作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3.9万余元。
年幼的孩子,世界观和人生观都不成熟,但擅长模仿,每天见面的动画人物往往是他们最乐于模仿的对象。因此,作为孩子们童年最好的伙伴,动画片在带给他们快乐的同时,还被赋予了另外一种无法逃避的责任: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孩子向善的力量。
遗憾的是,在当下,市场丰厚的利润,尚未明确的动画分级制度,让好伙伴摇身变成了大灰狼,很多粗制滥造、唯利是图的动画片也被搬上银幕。这些动画片看似包装越来越花哨,制作越来越精良,但是刨开这些,剩下的只有拖沓剧情和无病呻吟的情节,甚至不少动画片为了制造噱头,暴力失度、语言粗俗,不但没有丝毫教育意义,反而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我们才会常常惊愕地从孩子们口中听到“杀了他”、“臭狗熊”之类的暴力对话。你若有心,看完某些动画片,就会明白《 喜羊羊与灰太狼》并非个案,它引发的悲剧也不是偶然。
难道,动画片必须要靠负面内容才能吸引儿童吗?笔者回忆童年,不少动画形象依然历历在目:调皮可爱的小蝌蚪、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正气凌然的黑猫警长,这些当年国产动画片的扛鼎之作,不仅仅丰富了我们的童年,也在潜移默化中教会了一代人正义、友爱和分享。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他们的精神食粮来不得半点马虎。因此,在拷问动画工作者责任与良知的同时,审核部门也亟需激浊扬清,用法律为动画片划定一条底线。在给孩子提供视觉享受的同时,通过动画人物传递善能,让孩子们拥有一段值得回味的童年记忆。
灰太狼败诉离场,正是为了好伙伴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