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江
“***的家长:本周日(13日)上午8点20分,请家长提醒孩子收看滁州某频道播出的‘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专题教育片,并写好观后感,周一交给班主任。”近日,滁州市各个学校的几万名中小学生家长,不约而同收到这样一条通知,谁知让家长们大跌眼镜的是,名为“安全教育”,实则为电视购物广告。
(10月15日《市场星报》)
学生的作业是不是一定只能唯书本是举,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既然教育的目的是为学生打开更多的窗口,从而实现人生的可能,作业当然不必只有照本宣科,而理应让学生有更多的接触面,从而汲取更多的人生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看电视作业”,原本不必大惊小怪,更无需过分纠结。
不过,说好的“安全素质教育”节目,何以摇身一变而成“电视购物广告”,这正如打着“校服”名义的摊派收费一样,总是相对隐蔽,由于学校与教育部门身份的特殊,与摊派对象关系的复杂,被当面指责与戳穿的概率不高,往往也成为这类“教育式商业导购”天然的护身符。
尽管“看电视购物作业”被当地教育部门紧急“叫停”,但真相如何,其实仍扑朔迷离。尤为吊诡的是,“电视购物作业”,其实并非个别老师或个别学校的行为,当初也正是上级教育部门通过教育系统的政务平台下发到辖区各中小学校的。那么,“电视购物”究竟是打通了哪些关节,又有怎样的能耐,竟然可以让教育系统的政务平台为其背书,并自上而下的动员如此多的中小学生成为其潜在的客户?对此,所谓“教育部门的初衷是好的,误以为某电视频道提交来的的确是安全教育片”,不仅难以自圆其说,甚至有些诬蔑教育部门的智商。
这项坑爹课题究竟是谁布置的?显然仍需打破沙锅问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