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伟丹) 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调整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部分加分项目分值有所调整,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
此次加分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2016年起,非应届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同年应届考生降分政策执行。
取消加分的项目为: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即取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政策。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调减加分的项目为: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少数民族考生政策也有新调整。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适用,调整为仅在省内高校投档时适用。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仍维持在全国适用的范围不变。
高水平运动员加分和报考资格也有了重新认定。报考本科院校的文化成绩要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湖南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限定为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其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均不具有相关资格。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等八项,其中集体项目仅限于篮球、足球、排球三项。所有申请体育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都要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