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武志伟) 日前,株洲市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重点对民办培训机构在安全工作、财务管理以及无办学资质、聘请公办教师兼职、与中小学或幼儿园联合办学、为外地学校招生从中获利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检查发现,株洲市鑫星培训学校教学条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管理严重混乱、擅自变更办学内容、违反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株洲市教育局责令该校从2010年6月1日起停止招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