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老年人搞才艺比赛、旅游等多种活动,同时虚构投资养老院、果园等项目,以高息且保本付息为诱饵,忽悠客户投入资金……1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披露了发生在上海的一起“养老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超过两亿元。
经查,被告人陈海明自2014年起,先后成立海圈公司、上海爱来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圆康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租借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xxx号等地作为办公场所,雇佣业务员以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旅游等多种活动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参与。
其间,陈海明虚构投资养老院、果园、房地产等需要资金等事实,谎称可以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通过业务员以上述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合同等方式骗取钱款。经审计,上述公司共收取投资款2亿余元,其中部分用于兑付,其他约1.6亿余元在维护涉案公司日常运营、支付员工工资等后,均未实际投入生产经营。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明作为海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致投资人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2020年12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海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责令退赔。
(据长沙打非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