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上下沆瀣一气,行贿受贿成了“刘万清时代”湖南省监狱管理系统人事调动的基本运转模式,刘万清最终的翻船,并非源自运转失灵,而是由于过度聚敛钱财,损害了内部人的利益。这扇封闭而神秘的大门洞开之后,呈现的竟是如此不堪的贪腐格局和利益纠葛。涉案人员之多,涵盖系统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警示:上行下效,一把手的贪污腐化最为可怕,能够“败坏整个系统”。
□文/叶铁桥
2009年5月6日下午,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及妻子,一起被湖南省纪委叫去“谈话”。从那以后,这位当年的“改革风云人物”再也没有回家。
在他身后,是100多名涉案者。内部人士透露,刘万清被“双规”后,牵出了130多名省监狱系统干部——他们都是曾向刘万清行贿的人。随着纪委和检察院调查的不断深入,部分涉案人员的陆续过堂,这些人的罪与罚日益清晰。这起腐败大案所依附的体制弊端和制度漏洞也被逐渐暴露出来。
1
打红包用公款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卜中云的案发及被诉,就清晰地显示了其间的利益脉络。
生于1959年的卜中云,在升任副局长之前,曾多年担任津市监狱的监狱长。案情显示,2004年至2009年春节,卜中云代表津市监狱和相关企业每年送给刘万清两万元,唯一的例外是2008年,卜中云送了刘万清5万元。
但这笔钱并非来自自己的腰包,而是来自原附属于津市监狱的、卜曾担任过董事长的缸套公司。李峥嵘是缸套公司总经理,他将缸套公司的年产值从1000余万元提升到7000余万元,上缴利润也逐年提高。
刘万清作为省监狱局局长和下属企业万安达公司的董事长,对缸套公司上缴利润的数量具有决定权,这为他提供了巨大的寻租机会。为减少缸套公司的上缴利润额,2008年,卜中云建议李峥嵘超出以往惯例,送给刘万清5万元。
除了代人送礼外,2004年下半年,卜中云还单独送过刘万清5万元。送钱的时间与对其作为省监狱局副局长人选的考查时间相对应,明显用于求官。
卜中云最终因犯行贿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7年。
2
一人犯案,牵出“一窝”
知情者透露,一同被纪委找去谈话的还有刘万清的妻子。她也在本系统内工作,2002年进入湖南省司法厅财务处,后任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这名知情者透露,刘案发后一两个星期,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处长刘克金、规划处处长段细忠、刑罚执行处处长李北南等,也被纪检监察部门叫去“谈话”,至今没回到单位上班。
据报道,省纪委进一步调查发现,郴州监狱长刘丕良涉嫌在基建项目中受贿,而德山监狱监狱长向建春除染指基建项目,还涉嫌收受贿赂帮助犯人非法减刑、保释。两名监狱长因案情重大而移交司法机关,被刑事拘留。向刘万清行贿的湖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某、津市监狱监狱长李某以及星城监狱调研员等几名干部则进入纪检程序,接受纪律处分。
内部人士称,这些官员中的一些人口碑本来不错,比如卜中云、李峥嵘、赵星云等,“卜中云现在已被判刑了,查出来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他为什么要送钱,还不是因为刘万清喜欢这一套?如果他不送,升迁还有戏?说不定还得下课!”
大规模的人事动荡给监狱系统造成了严重冲击。内部人士称,“2009年六七月时,系统内人心惶惶,不知道谁又会被牵连进去。”一名基层监狱的狱警说,这种冲击造成的影响现在还未消除,“往年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早出来了,今年还没有出来,班子还没有调整到位,人心不稳。”
3
另类“越狱”寻租
越狱风险大且“毫无技术含量”。而风险小、几乎不露痕迹的另类“越狱”,在监狱系统统内部习惯称为“减假保”的三者,就是体现在“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猫儿腻上。监狱管理系在“减假保”上做手脚、搞寻租,在国内多个监狱都曾出现过。
刘万清也不例外。“调查发现,刘万清通过向主管副局长、刑罚执行部门或监狱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病理鉴定上造假,并在明知刑期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批准卢育长、杨采雄等6人保外就医。”另据查实,“刘万清曾为28例罪犯的保外就医打过招呼,并从中收受9人次贿赂20.7万元。其中,刘万清为津市监狱服刑犯胡俭初办理保外就医,先后3次收受胡犯家属贿赂8万元;为办理罪犯周安民的保外就医事项,收受其家属贿赂5万元。”此外,之前有报道称,常德籍一富翁在深圳发迹后犯下重罪,被判刑后关押在湖南某监狱。该人通过重金向刘万清等人行贿,得以假释。
湖南某监狱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触犯法律,无非这样几条途径:人事领域的买官卖官,经济领域的贪污受贿,执法领域的“减假保”。“‘减假保’都有制度规定,也有相应程序,且不说要违反这些制度和程序,就是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要给我100万元,说不定我也办得了,不出事谁知道?”
与在减刑上做手脚不同,保外就医靠的是病理鉴定。这种造假几乎没有监督,成功率极高,“何况是领导要办,下面的人不敢不办”。
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8年,刘万清就这样东一搂西一耙,大小兼收,被湖南省纪委调查确认收受贿赂1100万元,其中查证核实近600万元。
4
出过经济问题的改革强人
如今在某看守所熬日子的刘万清曾经是湖南省监狱系统的改革风云人物,被一些媒体、网站宣传为改革典型。
据省监狱系统内部人士称,刘万清在基层工作时,曾出过经济问题。为此,在省监狱管理局履新的干部见面会上,他开诚布公地坦白:“我是在经济上摔过跤的,我会清正廉洁。”这一表态,给整个系统的干部留下了深刻印象。
刘就任时,省监狱系统正面临重重困难,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引发的经费困境,影响到方方面面:狱警收入低,人心不稳;因需要犯人的生产收入补贴监狱,生产经营成为主要的狱政,管教只能弱化;监狱设施老旧凋敝,漏洞重重;监狱企业日趋衰败,难以为继。
2000年后,司法部提出“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在企业改制方面颇有才干的刘万清,在2001年即推行省直监狱企业的破产改制,以甩掉历史包袱,这一做法当年就取得了成效,全省监狱系统长达11年的亏损局面得以扭转,并在此后以每年不低于15%的速度增长。2005年6月,刘又进一步推动监狱企业的改革,成立湖南万安达公司,让全省监狱系统内的26家企业统一改制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刘亲任董事长。从此,监狱履行职能的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全系统财政经费从2004年改革之初的5.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8亿元。从此,“狱警有了‘皇粮’,囚犯有了‘囚粮’,监狱最重要的两块得到了保障”。
此时的刘万清政绩日显。司法部对湖南调整监狱布局给予了高度评价,称“湖南的监狱布局设计是最好的”。2003年和2006年,全省还实现了“零脱逃”。刘的声望因此渐至顶峰。内部人士看来,这个身材魁梧、相貌威严的“掌舵者”,思路清晰,魄力强,监狱系统都很服他。
5
内部人员告状
牵出大案
从一个魄力十足的改革者和管理者,到一个肆无忌惮为敛财不惜铤而走险的腐化者,刘万清腐败案的案发纯属偶然。如果不是一起政法干部与开发商的纠纷,也许刘万清还在台上喊“反腐败”。
2005年2月6日,省监狱管理局与华森公司签订《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定向开发合同书》,约定由华森公司在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号为监狱管理局警察职工定向开发400套左右的商品房住宅,即“万明佳园。”2006年,项目才正式动工兴建。
此间,恰遇房地产市场和原材料价格迅速上涨。2007年11月24日,华森公司致函省监狱管理局,要求调整“万明佳园”商品房的价格,按均价每平方米3516元结算。省监狱管理局当即回函拒绝。之后,华森公司多次致函省监狱管理局,要求调整价格,省监狱管理局均未同意。
但让购房干部感到奇怪的是,局长刘万清在此纠纷中态度暧昧,“到了后期,明显偏袒开发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利益勾结。系统内非常反感:你收了钱,让我们埋单?”
“万明佳园”户型为大户型,平均每套住宅的面积超过200平方米,购买者皆为省监狱管理局的大小领导,一共有380户,包括深涉此次弊案的李北南、向建春、廖秀成、刘克金、罗辉、段细忠等,皆在此处购了房。至少380个业主在政法界人脉广泛,能量巨大,他们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推动有关部门查华森公司的账;二是在2008年7月以省监狱管理局为原告,业主为第三人,将华森公司诉至法院。购买了此地房产的刘万清,不得已也成了第三人。
2008年8月1日,华森将举报信寄至有关部门。刘万清被审查,其涉嫌罪证之一是在“万明佳园”项目中收受华森置业法定代表人王焕坤贿赂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