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说法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情感

第03版
警示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礼花弹致人5级伤残
受害人获赔22万余元
周传美 舒慧

34岁的南县女职工刘某在观赏燃放烟花时,不料被一发倒筒横冲过来的礼花弹炸伤右眼构成5级伤残。日前,南县法院判决礼花弹生产商赔偿刘某经济损失22万余元。

2009年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一)凌晨零时,刘某在所在单位院内观赏燃放烟花。突然一发礼花弹倒筒横冲至站在10余米远的刘某脸上爆炸,将刘某的右眼炸伤,导致其右眼球摘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5级伤残。事后,刘某将礼花弹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23万余元。

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浏阳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经质检部门检验,有倒筒等质量问题,而且未经检验合格即出厂销售,所附的合格证为该公司自己制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所以该公司应当承担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南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手续合法,仓储条件符合要求,所以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些认定的事实,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周传美 舒慧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报料热线  (0731)84329342 84329691 84329697      报料信箱  jtdbbjb@163.com       广告热线  (0731)84329326 84326359 84326360     传 真  (0731)84326359
发行热线  84329123      免费电话 11185     发行投诉  (0731)84329123     邮 编  410005    零售每份:1元     全年订价:96.00元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情感
   第03版:警示
   第04版:热线
   第05版:写真
   第06版:健康
   第07版:百科
   第08版:专版
   第09版:宝贝
   第10版:教育
   第11版:说法
   第12版:市井
   第13版:揭秘
   第14版:专版
   第15版:理财
   第16版:专版
“红娘”不能随便当
■法律问答
礼花弹致人5级伤残
受害人获赔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