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12月21日,吉首市的龙女士告诉记者,感谢媒体的帮助,她终于收到了物业公司退还的装修押金。
龙女士家住吉首市万利宏富小区,2020年10月,万利宏富小区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了2000元装修押金,当时承诺装修完成入住10个月后退还,现在她已经入住超过10个月了,物业公司却要拿这笔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她最终同意抵扣3个月的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却要求抵扣半年。龙女士不理解:难道物业费规定了是一年或是半年一交吗?为此,她几次找物业公司沟通,但都拿不回剩下的钱。无奈的她只得向《湘问·投诉直通车》投诉。
记者迅速在新湖南客户端上刊发了龙女士的投诉。12月20日,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说:经调查,万利宏富物业服务企业从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收物业管理费,但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不多,导致物业公司将未退还的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对接物业经理并告知,装修押金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不可在业主未同意的情况下就抵扣物业费,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履职。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同意抵扣3个月,将剩余的钱退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