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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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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实诉源治理 发展“枫桥经验”

  王文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诉源治理作为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司法质效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跃升的应有之义。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法院应着眼于基层矛盾的化解疏导,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诉源治理的有效路径,努力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当好诉源治理工作的“排头兵”。

  坚持科技赋能,打造立体治理新矩阵。集合法院审判资源和社会调解力量,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坚持科技赋能,实现线上线下渠道互通。一是强化智慧平台建设成果运用,筑牢诉源治理前沿阵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诉讼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跨域立案、线上调解、视频庭审、电子送达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二是融合调纠解纷社会力量,汇集群众智慧化解矛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联合乡镇村组打造“诉前分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新模式,打通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壁垒,实现 “一件案、一次办”。三是依托平台联防联调,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吸纳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入驻人民调解平台,线上汇集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在线调解,助力当事人“跨时空”解决纠纷。

  坚持力量下沉,构建多元共治新体系。源头治理是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的有效路径。在开展基层法治工作上,深入一线强化风险摸排,直击群众司法需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办群众所需。一方面,治“未病”,止纷于萌芽。从政策层面支持法官回原籍建立法官工作室,依托当地党委政府、乡贤寨佬等各方资源开展诉源治理,实现法律法规与侗族款约、苗族贾理等少数民族文化相辅相成,建立健全“寨佬乡贤-法官工作室-立案庭诉前调解员”三级过滤工作模式,一体开展调处纠纷,审理案件,法律咨询,彻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另一方面,治“已病”,止纷于诉前。持续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安排专人入驻县综治中心实体化办公,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深度参与调处工作,为其他调解组织提供有力法律支撑,通过整合资源,多方联动,打造高效便民诉前化解工作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上下联动“一盘棋”。一是主动靠前作为,强化府院联动。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党委统筹调度下,提高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诉源治理体系,将诉源治理由法院“单打独斗”变为“社会工程”。二是主动融入网格,构建风险预警。安排法官主动融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矛盾纠纷风险预警、层级管理、联动化解综合调处制度,推动诉源治理由“法院引导”上升为“党委抓总、法官助推、网格协同”的新型治理格局。三是开展“三源共治”,共促和谐稳定。通过各级党委“三源共治”办统筹、各调解微平台为依托、亲情微网格为基石的“党建+微网格+数字化”“三源共治”运转模式,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化进程,形成党委、政府、法院、社会立体化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作者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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