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观点·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摄像头对着举报信箱,威慑谁

  李发治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疑似有摄像头正对着四川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设置的举报信箱。

  古人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把纪检举报信箱设置在监控摄像头的下面,虽然相关部门解释说这是“巧合”,是“误会”,但实际后果却显而易见:面对举报信箱上摄像头的“威慑”,几乎没有人敢来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设置公开举报信箱,旨在接收投诉,征集民意、听取民声。该处的举报信箱没能“找好”自己的位置,主要还是没有用好为民初心这把标尺。举报信箱与监控摄像头成为“好搭档”,涉事方面虽解释说是另有原因而非主观故意,但是一般民众都能看出来这是在走形式主义的“过场”。令人不解的是,在纪检举报信箱旁边,每天那么多“搞监察的”和“被监察的”来来往往、进进出出,莫非在他们心中早就将举报信箱看成了“形式主义”的道具?

  纪检举报信箱被“瓜田李下”,折射出相关人员做事态度的敷衍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潦草。纪检部门作为主管党内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受理党员干部控告、申诉的特殊部门,更应该依法加强履职自律,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某种意义上讲,网友发布该视频也是一种举报。但这种被舆论“逼着”撤下摄像头的“整改”,也难免受到公众的质疑。

  进入信息时代,相关部门收集反馈意见的渠道更加多元,但举报信箱依然有其用武之地。小小信箱,承载的是群众满满的民意期待。举报信箱该对准的不是摄像头,而是真正的民意。这也警示有关单位,举报信箱的设置方式和选址都要科学合理,同时不能一挂了之,还要做好后续的管理维护工作,定期开箱“通风”,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回复处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