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田育才 通讯员 向进 田锐)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驻永定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驻站指导法官陈云峰与调解员一起,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某开发公司赔偿业主李女士房屋损失9万元。
永定区人民法院聚焦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探索建立“非诉先行、调解前置、诉讼断后”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家门口。去年12月,该院成立首个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对全区物业类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处,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解决。
该院坚持“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成立由“1名指导法官+2名特邀调解员+2名律师+N名行业专家”组成的调解团队,通过驻站法官耐心疏导、释法说理,“让行内人说理、法院人说法”。同时,发挥人大代表熟悉民情优势,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合解纷长效工作机制,将人大履职与法治保障作用紧密结合,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为实现纠纷信息互通、调解案件共享,该院不断扩大多元解纷的“朋友圈”和“同心圆”,建立集业主自治、行政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司法裁决于一体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物业纠纷发生后,社区、小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处理。如调解成功,则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模式,巩固调解成果;如20天内调解不成,则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送至法院立案。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杨斌介绍,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成立8个月以来,共受理物业纠纷454件,调解成功213件,仅55件进入诉讼程序,物业类纠纷成讼率同比下降58.5%,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