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黄旭 谢翔宇 陈洁)“不用和姐姐分开,是我最好的开学礼物,谢谢你们。”8岁的小哲仰起脸,认认真真地向执行干警道谢。这句稚嫩的感谢,发生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彼时正值开学前夕,小哲和姐姐小羽的新学期报名手续,刚刚尘埃落定。
而就在一个月前,这起案件还充满了对抗与焦灼。
小羽11岁,小哲8岁,姐弟俩自幼在长沙上学,形影不离。父母感情破裂后,经法院判决离婚,姐姐跟随母亲,弟弟跟随父亲。可判决生效后,因长期诉讼积下的怨气并未消解,父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将儿子带回身边。
“离婚的过错方是她,判决生效这么久,既不分割财产,也不交出孩子。我要求全部按照法律文书执行!”执行立案之初,小哲父亲的语气异常坚决,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面对这样“硬碰硬”的诉求,望城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急于推进,而是先沉下心来,走进这个家庭背后去看一看。
走访中,情况逐渐清晰:爸爸是船员,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漂在海上。小羽和小哲从小学起就在长沙就读,老师、同学、校园,早已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机械地按判决将小哲交由父亲抚养,这个孩子很可能只能离开熟悉的城市,被送回老家与爷爷奶奶生活。
执行干警分别找两个孩子单独聊了聊。
8岁的小哲攥紧拳头,小脸憋得通红:“如果你们不让我和姐姐一起上学,我就自己去找姐姐!”
11岁的小羽低着头,手指反复绞着衣角,沉默了很久,才轻轻说了一句:“叔叔,我不想和弟弟分开。”
一个倔强,一个胆怯,却说着同样的话。
一边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尊重;一边是两个孩子刚刚经历家庭变故后,亟须守护的成长环境。如何破局?
执行干警决定先从母亲这边打开缺口。他们向小哲母亲耐心释明:关于抚养费,判决中既无约定也无标准,不能直接从财产分配款中抵扣,可以另案主张;但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分配义务,应当依法履行。“我们现在优先解决的,是孩子的抚养执行问题。”经过释法说理,母亲点了头。
紧接着,干警又坐到父亲对面。
“两个孩子从小在长沙读书,教育条件远优于老家。你长期在外工作,如果强行把孩子送回去,对他成长究竟是好是坏?作为父亲,你认真想过吗?”
没有高声质问,只是把现实的困境摆在了桌面上。
这番话,让原本强硬的小哲父亲沉默了很久。再开口时,他的语气明显缓和下来:“我想过很多方式,用父爱去弥补家庭破裂的伤害。却从没想过,孩子们自己就拥有爱的力量。”
转机来了。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继续组织双方协商财产分割。当谈到家具等物品如何执行时,小哲父亲忽然平静地打断:“家具就不用执行了,孩子们还要用。”
一句平常的话,却让在场所有人心头一暖——那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生活细节最朴素的牵挂,也是他愿意为孩子的稳定成长做出的退让。
最终,父亲放弃共同财产中家具部分的执行,同意小哲继续留在长沙上学;母亲也履行了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开学前,姐弟俩的入学手续办妥了。
从“我就自己去找姐姐”到“谢谢你们”,小哲的态度转变,是这个夏天里,执行干警们收到的最好的“回执”。
这起案件没有停留在对法律文书的简单“变现”上。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法官们选择多走一步,多听一句,多劝一回,用耐心沟通化解对立,用柔性执行守护亲情。
对孩子而言,最好的开学礼物,不是新书包,也不是新文具,而是熟悉的校园、亲近的家人,和不必被迫分离的安全感。
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当法律守护的不再只是权利义务的边界,更守护了一个孩子脸上那抹纯真的笑容,“司法为民”便有了最具体、最动人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