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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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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湖方案”巧断“阳光玫瑰”案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涛)在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加速融合背景下,司法如何妥善化解新兴业态纠纷?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就审结了一起电商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为抖音平台电商,被告系澧县“阳光玫瑰”葡萄供应商,双方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合作。因葡萄质量问题引发消费者集中退款,导致原告店铺评分下降、商誉受损,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关涉农产品上行、电商平台规则、供应链风险分担等多重复杂维度。

  审理过程中,红湖法庭首先明确本案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买卖合同”,为厘清双方权责关系奠定基础;在审查款项性质时,尊重商业实质,未机械适用“定金罚则”,避免对供应商造成不公;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细致区分产品质量直接损失与因平台规则、生鲜属性、消费心理等引发的间接风险,指出由供应商承担其难以预见的全部后果显失公平,可能挫伤其参与电商经营的积极性。基于上述考量,法庭最终判决被告承担90%的直接损失,原告自行承担10%的间接风险。

  近年来,红湖法庭在处理涉农电商纠纷时,推行“分层认定、合理限定”裁判规则,形成特色“红湖方案”。在维护电商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合理界定责任、保护本地农户生产积极性,在支持电商新业态与扶持传统农业之间取得有效平衡。自2024年以来,法庭共化解涉农电商纠纷案件8件,电商维权平均周期缩短36%,有效引导供应链各方明晰权责、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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