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子乐)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湖北鄂州,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一公司追回15万元货款。
某钢构公司系一家生产经营钢构加工、安装及房屋维修、泡沫箱生产及园林绿化等业务的民营企业。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黄某在某钢构公司采购了98万元货物。2022年12月10日,双方经结算,确认黄某尚欠货款278536元。因黄某拒不支付剩余货款,导致某钢构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订单的承接,某钢构公司遂将黄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生效义务,还“失联”了。
“这笔钱要是再追不回来,我们下个月的原料采购和工人工资发放都要成问题了。”某钢构公司的负责人愁眉不展。为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执行干警排查后锁定黄某所在地,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协查请求。此后,执行干警奔赴湖北鄂州,在当地公安民警协助下,成功将黄某控制并依法拘留。不久,黄某联系家属当场偿还了15万元,双方约定在2026年1月1日前偿还剩余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