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艺 符芊 周丰达 张芳 ) “今天,我购买了一台爱玛牌电动自行车,价格公道,电池质量有保证,而且服务很好。”刚购车的田女士说。9月伊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后发生了新变化。
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市场上销售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存在市场销售终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永顺县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地”协同联动,第二纪检监察室、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职能单位组成专项督导组,联合开展前期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于是,督导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连日来,30多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向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督促其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信息台账。严格核对经营者营业资质,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铭牌、3C认证证书和产品进销记录等进行核查。严查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经营行为。同时,在公共场所向消费者宣讲使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及后果,并公布12315、12345消费举报投诉电话,营造不购买违规电动自行车的良好市场环境。
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28家次,立案6件,行政处罚6家,有力净化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