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徐凌峰)“小孩上户和入学的事情都顺利解决了,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助,实在太感谢了。”开学季,林某、刘某给浏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定妮打电话连声称谢。
林某与刘某是普迹镇村民。1991年1月,19岁的刘某虚报已满20周岁与林某申请结婚登记。因刘某未提供身份证,民政办仅对其进行了登记,未发放结婚证书。
同年11月,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刘某与林某再次向镇民政办申请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婚后共育一子,可林某独子不幸于2016年因车祸去世,年过五旬的失独林某悲痛之余,4年后领养一女。但在提供结婚证为小孩上户时,因原结婚证已破毁,需更换新证。申办换证时,又因虚报年龄申请登记结婚导致系统存在重复婚姻登记情况无法换证。孩子上不了户口,上学成了问题,让夫妻两人头痛不已。
经民政局办事员提醒,两人到浏阳市检察院寻求帮助。承办检察官听取两人陈述后,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婚姻登记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民政局婚姻登记负责人等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向市民政局制发了撤销林某与刘某第一次结婚登记的检察建议,市民政局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到位。至此,林某幼女上户、入学问题顺利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