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李成
主播为求打赏,给朋友转去数万元,不料直播平台倒闭,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近期,华容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合同纠纷案。
邓某在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上认识杨某后,双方发展成为朋友。邓某曾给杨某转账,由杨某刷平台礼物送给邓某,邓某通过平台兑换礼物获利。2023年12月3日,双方在聊天过程中,杨某称可以给邓某刷上千万的平台礼物,要求邓某给自己转4万元,另外1万元转账给平台网名为“玩偶璀璨姐姐”的用户。邓某当天便通过支付宝转账4万元给杨某,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给“玩偶璀璨姐姐”。后来,该网络直播平台倒闭,杨某无法为邓某刷礼物。邓某多次向杨某催讨上千万的平台礼物未果,便向杨某直接讨要5万元,杨某仅通过支付宝支付给邓某2000元。邓某遂诉至法院,向杨某催讨剩余的4.8万元。
杨某辩称,双方并非借款,而是买卖平台礼物,现平台倒闭无法完成交货,并非个人的意愿,且邓某仅向自己转账4万元,另外1万元转账到其他供货人账户上,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金额应该是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向杨某及杨某指定收款人“玩偶璀璨姐姐”转账,邓某与杨某之间没有借款的合意,是邓某履行与杨某的口头约定,故两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因直播平台倒闭,杨某已无法为邓某刷礼物,由此可认定两人之间的合同已经确定不发生效力,故杨某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邓某。
虽然杨某只收到邓某转账4万元,但杨某指定邓某转账给“玩偶璀璨姐姐”1万元,且邓某催讨时,杨某亦认可。杨某已经返还2000元予以抵扣,邓某要求杨某返还4.8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不少直播平台面临关停。直播平台倒闭,但平台主播的权益仍应受到保护。主播自己花钱找人买礼物打赏自己,因为没有形成借款合意,无法认定为借款,但并不代表受损权益无法得到挽回。根据民法典的公平诚信原则,一方未履行刷礼物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也停止履行义务,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若无法挽回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