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依 杨伊悦)为牟利而自学依托咪酯相关信息,明知违法而直接销售和自己加工生产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销售金额多达40余万元。4月13日,经株洲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石峰区法院对张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作出判决。
“我感觉贩卖依托咪酯这个事情是违法的,但我查不到违反的是什么法律,为了赚钱,我就开始做电子烟生意了。”2023年6月,张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前往阳江、益阳、常德等地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销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获利。8月,张某开始固定从常德朱某处先后8次购买依托咪酯、空电子烟、烟油等物品。通过在短视频平台查到的知识,利用上述原料自行加工生产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发展下线替自己销售,纠集其弟弟黄某开车运送电子烟。在株洲市内各市区销售自制的电子烟1000余支,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从中获利两万余元。
2023年10月,石峰区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案卷及证据材料,引导侦查机关查明张某等人涉案金额转账佐证,查实非法所得金额,确定主犯张某获利具体数额以及在前期与上线的详细交易过程。同时引导侦查机关对所收缴的电子烟进行真伪、依托咪酯成分的认定,进一步固定证据。同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黄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提起公诉。
最终,张某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检察官普法】在电子烟中添加依托咪酯极具隐蔽性、迷惑性,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精神兴奋乃至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导致死亡。广大群众千万不要被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诱骗,一旦发现身边有人贩卖或者滥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