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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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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01版)

  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法院2023年12月立案后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邮寄诉讼材料,推进诉讼程序,暂未安排开庭。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已经在走流程办理更正登记,希望小区业委会能撤回起诉。”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工作人员联系我们了,但我们不想撤诉。目前并没有为我们办理更正登记,也没给我们颁发产权证书。”小区业委会成员直言,“我们相信法院,也相信政府,但只有等我们拿到产权证后才踏实。”

  “由于开发商已被注销清算,只有等更正登记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届满后才能进行公告,依法予以更正。即便进行更正,也不会对物业管理用房核发产权证。”承办人了解原委后向业主解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管理用房只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谢谢法官,等流程走完,我们就撤诉。”业主代表表态。

  承办人将业主的想法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当事人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那就要新年才能完全落实这件事了”。

  今年2月中旬,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法定程序将案涉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登记至该小区全体业主名下。至此,这起房屋所有权登记纠纷圆满化解。

  举措

  引领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房屋是每个人安居乐业的保障,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随着房屋价值的日益提升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不动产登记类行政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2023年,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结不动产登记类行政案件47件,其中撤诉10件。该院以“如诉在我”的理念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司法引领非诉方式化解矛盾解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长沙地区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发挥“员额法官+调解员+行政机关诉前调解对接人”调解模式效能,诉讼立案前设置调解期,及时组织当事人各方协调。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行政案件调解力度,推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截至2023年,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已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暨诉源治理工作站,联合相关地方法院设立驻宁乡、浏阳、望城和天心区诉源治理联合工作站,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近400件,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结案或协调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结案1700余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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