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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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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罚款就移交公安机关 男子敲诈勒索获刑8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曾丽贞)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钟某注册登记成立了民间爱心人士发起的社会团体“某县护渔协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的业务范围,该协会可以协助渔政巡查、制止公共水域的非法捕捞。在此过程中,钟某得知非法捕捞者被抓获后,会被罚款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4月至5月期间,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4次在抓到网鱼者后,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共26000元。案发后,钟某主动将26000元退赔给了所有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钟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缴纳罚金,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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