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业
今年来,南县公安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密结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打击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该局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罗召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切实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南县公安局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动,建立了“日汇总、周会商、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召集相关业务警种、各派出所所长召开周工作调度会。
罗召辉多次到南县森林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督导专项行动,详细了解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将专项行动考评结果计入县局绩效考核范畴,推动行动目标落实。
今年来,南县公安局共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6起,采取刑事措施39人;立非法狩猎案件4起,采取刑事措施9人,“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7人。会同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0余次。各派出所制定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日常巡查制度,民辅警严格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联合乡镇执法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工作。
该局还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沟通对接,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协调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有效提升案件侦办质量和效率。
此外,该局还结合河渠警长制优势,充分发动群众,主动收集沿河、沿渠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线索。主动与“蓝天保卫战队”“反电鱼协会”等环境保护志愿者进行对接,及时沟通信息,发动他们积极提供线索。
针对南县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上专业力量少,辖区公共水域宽的现状,利用“智慧渔政”视频平台,通过流动巡查、蹲点守候等方式,精准发力,切实做到了检查不留死角,打击处理不留情面。
今年1月29日,辖区民警在华阁镇舵杆洲自然保护区巡查时,当场查获外县市流窜至南县非法捕捞人员3名,对全县禁捕退捕工作起到了较好宣传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