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刘莎 郑芬)近日,黄某某、谢某某等16位农民工拿到了久拖未付的工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场追讨薪资的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8年至2019年期间,黄某某、谢某某等16人在张某某承包的辰溪县孝坪镇某工地中从事拉水管工作,口头约定了工资。2019年底工程结束后,张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支付4万多元劳务工资。
今年3月17日,辰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应农民工黄某某、谢某某申请介入该案,迅速与县劳动保障大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找到承包人张某某,调查核实线索,补充完善欠薪证据。3月18日,怀化市鹤城区突然出现了一例确诊新冠肺炎病患,整个怀化启动疫情防控。防疫工作义不容辞,检察履职不可耽搁,为农民工讨薪刻不容缓。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当事人黄某某、谢某某等进行沟通,告诉他们如何向检察院表达自己正当的诉求,如何向检察机关提交有效的证据材料,承办检察官迅速审查案件,及时做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送达法院。
3月25日,法院组织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除了双方当事人、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司法局,还邀请该院副检察长易朝阳、检察官助理刘莎参加了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当场表示同意足额支付其所拖欠的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