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节:当家人由于疾病或车祸等意外需要输血时,家属和亲人都会“撸起袖子”争先献血,场面十分感人。的确,大多数人都认为亲人间的血缘关系较近,在需要输血的时候,只有亲人的血液才是最安全的。殊不知,这不仅违反医学常识,严重者甚至会丧命!因为在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可能会发生一种叫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以下简称TA-GVHD)的免疫反应,这也是最严重的输血并发症之一。
TA-GVHD是如何发生的?
从医学角度讲,输血的本质属于移植的一种,故必然会发生一系列免疫反应,而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以下简称TA-GVHD)就是其中一。
当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宿主)在接受输血过程中,输入的供者免疫活性淋巴细胞(移植物)不被受血者免疫系统识别和排斥,反而在受血者体内植活并大量增殖,并以宿主的各种组织器官作为靶器官进行攻击、破坏,导致受血者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这种因输血引发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理损害,就称之为“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任何免疫功能缺陷者,如胸腺发育不良症、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症、早产儿、低出生体重新生儿、年老者、肿瘤化疗或放疗后、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患者,当接受异体输血时均有可能发生TA-GVHD。
TA-GVHD有哪些临床表现?
TA-GVHD常在输血后1~4周起病,主要以皮肤、消化道、肝功能和骨髓造血功能损伤为特征。临床上,TA-GVHD常出现持续高热,皮肤出现红斑样皮疹,并迅速向全身扩散,严重者可出现水泡,常伴有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全血细胞减少,绝大部分患者因感染或出血而死亡。TA-GVHD发病快、疗效差,死亡率高达90%。
因移植物抗宿主病不易诊断,发病后迅速恶化致死,故实际患病人数可能要比已知病人更多。有统计资料表明,非亲属间输血合并TA-GVHD的估计危险性,日本曾报道为1/400~1/300;美国白人为1/39000~1/17700,德国人群为1/48500~1/6900,日本人群为1/17900-1/1600。一级亲属间输血合并TA-GVHD估计危险,美国白人较非亲属间输血增加21倍,德国人群增加18倍,日本人群增加11倍。
亲属间为什么不能输血
而能器官移植?
一般情况下,输血时会把一部分供血者的免疫细胞(T细胞)带到受血者体内,而这些免疫细胞会被受血者体内的免疫系统识别并清除;但如果是直系亲属互相输血,由于这些造血细胞的HLA表型与受血者的“太像了”,因此可能逃过受血者免疫系统的识别,并分化增殖大量淋巴细胞,转而攻击受血者的组织器官,诱发TA-GVHD。且血缘关系越近,TA-GVHD的发病率越高,尤其是一级亲属,即父母与子女间,发病率可高达1%。
相比之下,如果是器官移植,由于器官里携带的供者T细胞很少,或者能通过一些手段把这部分T细胞去掉,比如用保护液灌注等,问题自然就不会出现,当然有时候技术上也不一定能做到。实际上,除骨髓移植外,其他器官的移植也可能引发TA-GVHD,只不过发生概率较低。
此外,夫妻之间尽管血型相同,丈夫也尽量不要给妻子输血,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因为妻子接受丈夫血液后,会产生针对其血型抗原的抗体,如果女方怀孕后,抗体可以到达胎儿体内,胎儿就可能会发生新生儿溶血病。
如何治疗和预防
TA-GVHD?
目前还没有针对TA-GVHD的特异性治疗手段,主要以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和抗胸腺球蛋白等免疫抑制为主,但治疗效果差,且不能降低死亡率。因此,该病主要以预防为主,目前认为输血前,特别是高危人群输血前对血制品进行γ射线照射,是预防的唯一可靠的方法。
直系亲属间不能输血
是否与《献血法》矛盾?
《献血法》规定为保障公民用血的需要,提倡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相献血。由于移植物抗宿主病无有效疗法,故强调预防为主。而亲属间输血发生TA-GVHD可能性大,为保险起见,应避免使用亲属供者的血。这与《献血法》的规定并无矛盾,亲属献的血可输给其他病人,患者可输用其它人献的血。有条件的话可将亲属的血在输注前经γ辐照杀灭淋巴细胞后再输用。
湖南省郴州市中心血站
副主任技师 王业坤
(李孟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