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县城”工作,减少和控制吸烟造成的危害,创造文明、健康的无烟工作环境,发挥机关、单位、学校在控烟工作中的率先作用,永州市蓝山县决定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3月10日至4月20日为无烟单位创建指导阶段,无烟医院由县卫计委负责指导,无烟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无烟单位由该县“三创”办、疾控中心、爱卫办负责指导;4月21日至4月30日为无烟单位申报阶段,各单位根据文件标准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整改,整理申报资料,填报申报表;5月1日至5月20日为验收评估阶段,由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5月31日前完成命名授牌。
该县将对“无烟单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发现“无烟单位”管理明显滑坡,明显存在单位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将责令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销“无烟单位”称号。
永州市蓝山县委宣传部 梁利
永州市蓝山县卫计委 郑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