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院,将获得一定的运营补助。近日,济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将重点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具体来说,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养老院运营补助机制,对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院,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由300元、500元、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连补3年。
同时,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老旧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要求的,2020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齐鲁晚报,1.5,
贾凌煜、孔庆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