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该拿出一个大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面,鼓励省委书记大胆地探索,并允许失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很多敢冒风险,不计较个人前途,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的省级政治家。
地方大员的作用逐渐凸显
在对国家治理的关注中,长期以来,舆论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中央和基层,“基层创新+中央重视”成为国家治理创新的经典模式。
近些年来,以省为中心的中层治理的作用变得清晰、重要起来。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规模以及所引起的社会矛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县-乡-村层级的治理创新不足以推动规模化的发展和解决大面积的矛盾,但中央层级的治理创新风险又太大。这个时候,中层治理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未来的局面在某种意义上要看省级地方大员的表现。
省委书记在大政方针上必须与执政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个前提下,省委书记还是有不同程度的自主权:一是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各省根据自己的特点,可以灵活地制定地方性政策和措施;二是在中央支持或默许下,自主地进行政策创新,为中央政策的变化做探索性工作。
“市管县”改革改出“省管县”
将第一种自主性用得比较充分的是沿海省份,譬如说浙江省在活用中央政策方面比较典型。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市管县改革在浙江省却改出省管县的经验。
1982年,中央发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该文件肯定了江苏省市管县的经验,并在全国扩大试点。大多数省份都实行了这个体制,唯独浙江省没有跟风。浙江省的省管县经验,是利用了中央没有禁止就可以探索的精神,独立自主地闯出来的。
那是在李泽民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时期,1993年,浙江省和县直机关都发不出工资,当时的财政厅厅长想出了刺激财政收入的新办法,从各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助和奖励。这种做法缺乏法律和文件依据,但它实施的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得到了中央的支持。通过财政激励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县领导需要更大的自主权。2002年,浙江省把本该属于地级市的313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20个县。
省委书记的特殊自主性
第二种自主性比较特殊,只有个别省份才能享有。广东省就是其中之一。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派习仲勋到广东任省委书记。1978年4月,叶剑英到广东视察工作,习仲勋汇报了工作设想,叶剑英谈了三十六字方针:“深入调查研究;稳妥制定计划;及时报告中央;按步执行实施;分清轻重缓急;注意保密安全。”这实际上是支持习仲勋在广东探索新的道路。不久之后,广东省委决定以价格改革和搞活城乡流通为突破口,探索经济体制改革。
无论是第一种自主性还是第二种自主性,省委书记在运用过程中都是有风险的。不过,出问题的省级领导一般是明显地抗拒中央政策或者与中央的路线不一致。
一个典型案例就是“重庆模式”。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积累了很多社会矛盾,尤其是贫富悬殊问题,导致很多老百姓对毛泽东时代的怀念。这种怀念加大了公平取向的改革压力,中央的政策回应就是加强民生建设。这个时候,重庆模式应运而生,这个东西本来是指公租房规划、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但被一些理论和话语加以包装,甚至被有意无意地描述成“极左”模式。这就意味着要走与中央不一致的一条新路线,其结局是众所周知的。
省委书记的迟疑
“重庆事件”之后,中央层面首先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省级治理究竟应该有多大的自主性?目前看来,省委书记处于一个相对迟疑不决的状态之中,他们内心中都想在任内干一番事业。但这就必然要有比较大的创新,但创新的平衡点在哪里?如何将这些创新控制在比较合适的政治风险范围之内。可以预测性地说,他们在等待中央的信号。中央也面临一个抉择难题。
由于各省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矛盾,本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中央应该拿出一个大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面,鼓励省委书记大胆地探索,并允许失败。中国目前经济总量很大,财政比较强劲,有足够的资本承受一个省的改革失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很多敢冒风险,不计较个人前途,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的省级政治家。在这些政治家的治理下,中国的发展将会呈现新的局面。
如果这种局面出现,那么,中国改革模式将由“基层创新+中央重视”转向“中层创新+中央支持”。或者说,前三十年改革看基层,后三十年改革看中层。
(摘自《人民论坛》第37期 储建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