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君亲师,师道尊严代表着道统的权威。然而,在清朝的皇帝们看来,师徒关系却是朋党的纽带。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的秀才程明在河南桐柏县教村塾十余载。这年二月,有朋友找到他,说本县财主郑友清要过81岁寿诞,想请他写一篇贺寿的文章。三月初一,郑友清做寿,这篇寿文就抄在寿幛之上,在郑家挂了出来。寿星出来看,却被其中“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两句话吓到了。在古代“创业”二字多指王朝开基立业,与民更始,虽没有明令禁止民间使用,但是惯例上归皇家所有。
乾隆四十六年正是文字狱最泛滥的年份,高压文化政策已绷紧天下所有人的神经,以至于郑友清这个没有任何功名的土财主,只看到“创业”两个字就惊慌起来。可寿幛既已挂出,不便立即摘下。郑友清吩咐家人,用红纸把那两句话贴了。程明听说寿文被贴的事,心中老大不高兴。三月初三,他的四个学生在街上遇到郑友清的侄子郑万青,想逼令他去向老师道歉,对方不从,程门弟子人多势众,竟将郑万青暴打一顿。他们还写了大字报贴到街上,一来痛骂郑友清不识文理,二来替老师辩白。于是郑友清将程明告到县衙,寿幛送官,是为物证。
查办文字案件的标准程序是先将相关人等统统押监,而后查抄人犯家中所有书籍、字纸,逐一审查。查来查去,程明的罪状又多了一条。他家有一部《后汉书》,书中有一篇《赵壹传》。程在这篇传的书页里夹了一张纸,抄录了其中的两句话:第一句是“宁饥寒于尧舜之荒岁,不饱暖于当今之丰年”,第二句是“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旁边还加了圈,又批“古今同慨”四字。
河南巡抚的意见是以大逆罪将程明凌迟处死。奏折递上去,皇帝对杀掉程明没有异议,对所拟的罪名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所谓“创业”云云,不过是几句文理不通的牢骚罢了。乾隆循乃父的思路,认为师生、朋友、主仆,所有这些非血缘性的关系都要服从君臣的政治伦理。而程氏与其弟子“实启师生门户之渐,于世道人心甚有关系,程明之罪实在于此”。
最终,程明丢了性命,他的弟子们被革去功名,每人三十大板,算是薄惩。
清代皇帝对朋党问题十分关注,师生关系则是连接朋党最重要的因素。打压师道,既是皇帝对付朋党的手段,也是君王独占道统的阶梯。可以说,程明是死于学生们的爱师之心。 (摘自《财经》 段志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