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手表虽然还不属于奢侈品,但要想买也不容易,因为首先要弄到一张手表票。我的一块 “上海”牌手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一用就是20 多年。由于误差已 “超标”,且外表已呈老态,本想更新一下。可一是怕弄手表票麻烦,二是仅有的几种国产手表样子大同小异,也就懒得换了。
改革开放初期,北京生产了一种 “双菱”牌手表,造型稍有新意,价格虽比老式手表要贵一倍,每块130 元,但无需手表票,于是就买了一块。
可时隔不久,看到商店里又出现一种电子表,没有表针,是液晶数字显示的,不但可以显示时间,还能显示日、月和星期。觉得挺新奇,而且每块只要70 元,于是当即就买了一块。当时我想,把这块刚买的 “双菱”表拿到寄售商店处理掉,还能回收几十元呢。于是就直接向王府井一家寄售商店走去。当我把手表和购表的发票给营业员看了以后,他问我是寄售还是要他们收购。我便问他寄售和收购有何区别?他说,寄售80 元,收购60 元。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指着发票对他说:你看,我是130 元买的,用了还不到3 个月呢。他说: “您讲的全对,可您不了解, ‘双菱’在手表厂内部销售给职工,每块只卖70 元,价格定高了,谁买?”经他一说,我全明白了,只好成交了这笔赔本买卖。
可是赶 “时髦”的代价尚未到此为止。买的那块电子表起初还是挺引人注目的,可是不到半年,就 “未老先衰”了,显示器越来越模糊不清,表壳的电镀层也跟着脱落。我记得还不到8 个月就完全报废了。
(摘自《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李岚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