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张咏巡查衙门钱库,发现管钱库的小吏回家时随手把一枚小钱放进帽子边缝里,每天如此。张咏以盗窃国库的重罪将他拘押起来,打入死牢。小吏认为仅拿一枚小钱,判死刑实不应该,于是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了十六个字的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古时,嫁一从终的妇德是不能违反的。有一位知县大人,喜欢行文简短。某寡妇想改嫁,请人写了八个字的状纸:“夫死,无嗣,翁鳏,叔壮。”把改嫁的理由充分表达出来,无一虚字。县官大人的判词也只有一个字:“嫁!”
(摘自《奇文与歪诗》)
(本版图文,除注明出处者外,选自《意林》、《杂文选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