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喜欢提到“态度”这个东西。因为我有过和它有关的刻骨铭心的痛楚和觉醒经验。
那是在巴黎。有天早上我发现有家服装店挂出了换季“打三至五折”的告示,于是走进了这间小店。店中央摆了两个堆满衣服的推车,许多法国女人已经在那里挑选并试穿衣服。
我怯怯地走近推车、怯怯地看看价格吊牌、怯怯地拿起一条长裤,并怯怯地询问店员我是否能试穿。
当时那条长裤并不合身,我因此又拿了另外一条,可惜还是不合身。就在我伸手从推车里准备拿第三条长裤时,当着众人的面,那位(没素质的)法国女售货员竟挡住了我的手,冷冷地说:你不可以再试穿了!
我当时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脸上,全身因羞辱而轻微地颤抖。在一阵晕眩中,我慌乱地拿起收银台边挂着的一串项链,几乎是以“玉石俱焚”的心情,花了120法郎买下了它,然后逃离了商店。我为自尊所付出的代价是:连续两个星期只吃得起干干的法棍面包!
我强迫自己找出问题的原因:为什么别人都可以一再试穿,而我却不能?为什么她敢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我?
最后,我明白了——因为是我“允许”她这么对待我!因为我的态度、我的神情、我的举止,告诉她:“你可以欺负我!”
从这件事情之后,我开始学会相信自己和肯定自己的重要,也了解在平衡的人际关系中得先学会取悦自己再取悦别人。态度决定高度,它不仅仅传递了你将怎么对待你周围的人,也传递了希望周围的人如何对待你。
(摘自《北方新报》 金韵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