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访问时,一次亲戚开车到旅馆来接我,由于停车困难,他把车停在了马路对面。我们要过马路去上车。按理说我们应该走到马路有红绿灯的地方走人行横道,那样的话我们要走很不短的一段路。我们正在犹豫时,马路上过往的车看见我们几个人想过马路,就主动停下车来让我们过去。对这样一件小事我非常有所感,我们违规过马路居然能得到素不相识的人的谦让。“理”不在我们这边,但是开车的人原谅我们,让我们没“理”的人也能获得同情。
再一个体会是坐火车买票的规定。我们坐火车从费城去纽约。在Poali小站的售票口看到一条规定,说如果你没买票上车,可以在车上补票,也没有罚款或手续费。在中国的铁路上,无票上车算违规,补票要多收费。这两种不同的规定哪种更合理?完全从“理”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为什么美国有一些铁路有这样不同的规矩,他们出于什么逻辑?我想,这是“宽容高于合理”。也就是“得理也让人”。
为什么得理也让人?这是从善意去体谅别人的“没理”。无票上车可能是因为来不及买票,或没找到售票口。这未必有什么恶意。从善意去体谅别人未必得体的做法,就有了原谅别人的出发点。从恶意去猜测别人,无票上车有可能是想逃票,那就要罚你一点。这就是对待无票上车的两种不同处理方法的原因。
多数人会“得理不让人”,因为一般总认为“理”是很清楚明确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没有必要有理还让别人。殊不知世界上大多数的理绝不是那么是非分明。一些人认为对的另一些人认为错。所以会有不断的争论。如果存在公认的是非,而且界限分明,就连打官司都不会发生了。
“得理也让人”是一种个人修养。它很类似于孔子所说的“以德报怨”。别人做错了事,该如何对待?孔子说,要用符合道德的方法对待。只有始终坚持道德原则,不管是对什么人,什么事,永远不可违反的是道德原则。得理也让人,是一种符合道德的原则,这体现的是宽容精神,这不是当无原则的老好人,或者对坏事视若无睹。这种态度是从善意去体谅别人。同样一件事如果是出于恶意,会激起激烈反对;如果是出于好意,就不会去计较。比如前面提到的坐火车没买票的事,就有两种猜测。再如开会迟到,从恶意方面去猜测,会认为自以为了不起,摆架子;或者故意蔑视这个会议,这就会引起强烈反感;如果认为是堵车造成的,就会原谅他。同样一件事猜测是从善意或从恶意出发,对待的方法会完全不同。
(摘自《祝你幸福》2012年第8期 茅于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