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王朝的初期,最高统治者都有反贪的决心,有的还用铁腕肃贪。几十年后,原先严厉的反贪法令变得宽大,原先峻厉的反贪措施被弃而不用。于是,官场贪腐得以急遽蔓延。到了王朝的后期,十官九贪,积重难返,纵然皇帝想反贪,只怕也是有此心而无此力了。
宋太祖也有反贪无力的时候
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鉴于前朝法网过密,执法严苛,于是制定了“折杖法”,“以递减流、徒、杖、笞之刑”。别的罪犯有望获得宋太祖宽恩,而犯了贪赃之罪的官吏,却要被判死刑,且要在街头处决,决不赦免。宋太祖反贪可谓坚决果断,但他对心腹大臣赵普却网开一面。
宋太祖明知赵普是巨贪,却既不追究,也不训斥,原因就在于,宋太祖治理国家,少不了赵普的辅佐。
但这样一来,就等于划了反贪界限,在这个界限以内可以反贪;越过这个界限,反贪反到赵普等宋太祖的心腹大臣,则不被允许。这便造成了官员们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大官大贪,官照做,皇帝的恩宠不减;小官小贪,弄得不好,脑袋搬家。这岂不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明孝宗反贪却无彻查的决心
明孝宗弘治年间,太监李广以旁门左道被孝宗宠信,一时权倾朝野,后他因得罪了当朝皇太后而自杀。之后,孝宗听说李广家中藏有“奇方秘书”,便命人搜寻,却搜出了李广贪污受贿的账本。孝宗这才知道,原来他宠爱的太监李广是个大贪,于是下令没收李广的财产。中央监察机关的官员们要求按李广受贿账本,对行贿者逐一追究。账本上有名的那些人,一个个惶恐不安,各自星夜找皇帝的外戚求救,最后这事就不了了之,但那些向李广行贿的人的名字,“一一盛传于朝野。”然而,朝廷上下,尽管都知道谁谁向李广行过贿,但就是按下不查。
明孝宗是明朝第七代皇帝,《明史》说除明太祖、明成祖外,明朝皇帝“可称者”还有三人,孝宗便是其中之一。他登基之初,就下过一道严厉的圣旨:朝廷政事,祖宗有老规矩,今后中央各衙门务须遵守,“毋得互相嘱托”。“如内外官敢有写帖子嘱托者,内官连人送东厂,外官送锦衣卫,奏来处治。”官员不得接受贿赂,为人关说,违反者,不管是京官还是地方官,都要送特务机构东厂或锦衣卫严刑审讯。但就连这样一位皇帝,对于一名贪腐的太监,也下不了彻查的决心。也许他担心牵涉官员太多,影响朝廷形象,影响官员队伍稳定;也许众多皇亲国戚为行贿者求情,不得不给皇亲国戚们面子。所以,反贪,不能手软,不能拖延。如反贪力度不够,则不足以震慑贪官。而拖延则意味着腐败之癌迅速扩散。若病入骨髓,便是想反也反不了了。
(摘自《人民论坛》5月(下) 王春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