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英国剑桥大学访学一年,发现人们打招呼问好,并不局限于熟人或者朋友之间。尤其在教堂、酒吧或者其他社交场合,人们会十分自然地向陌生人问好,有时还会聊得十分投机。时间一长,我也颇受这种习俗的感染。
一天,朋友忽然问我:你在国内也能这样吗?我一时无以回答。一般来说,我们对陌生人都不会微笑。在两种情况下,微笑尤其容易引起尴尬:其一,对陌生领导微笑比较危险,通常情况下,你越微笑领导就会越严肃。到后来,你会发现自己不像是微笑,而是讪笑。其二,对陌生异性最好不要微笑,人家十有八九会认为你居心不良。即便对于一般的陌生人,在许多情况下,没有由头的微笑往往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警惕:这家伙想干吗?
中国原来就是一个“熟人社会”——一般来说,人们只信任熟人,也只将温情和关爱留给熟人。也正因为如此,出现了什么事情,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托关系、找熟人”。而且,这一条路也的确最为可靠,只要是熟人介绍的事情,大家一般都会尽心尽力地努力办好。
人们对于“关系”的恶评,一般源于两个方面:从大的方面来看,担心“关系”有损社会正义;从小的方面来看,发现处理好各种“关系”往往很难,因此为之苦恼。其实,社会正义不彰,根本原因不在“关系”本身,而在于社会公义乏力,或者“关系”被滥用。例如,如果社会真正实现了“法治”,则人们可以轻松地通过正路办好事情,那么,人们也就会减少对关系的依赖。如果正路好走,人们又何必自寻烦恼?在社会正义不彰之时,人们有时恰恰是依赖关系求得基本的社会正义的。
要确保陌生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其中的底线,则在于确保一方不能利用另一方的信任伤害到另一方。在西方社会,人们通过严厉的法治,基本能够做到这一点。例如在商业领域,陌生人之间可以放心地做生意,而不用担心受到另一方的欺诈——这种信任,表面上是对陌生人的信任,而根本则在于对“法治”的信心。由此可见,陌生人伦理的建立,绝不可能存在于熟人社会的“关系伦理”之内,而只能存在于“社会公义”之中。
中国近年来出现的许多耸人听闻的社会悲剧,例如毒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小悦悦事件,等等,其实都是“陌生人伦理”的缺失所致,归根到底,则是社会公义不彰的缘故。
至于小悦悦事件,则要数凤凰卫视的梁文道的评论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在他看来,中国人就是这样的。我虽然备感痛心,但不得不承认他所说的基本属实——在社会公义不彰,“陌生人伦理”尚未确立完善之前,小悦悦的悲剧既非第一例,也绝非最后一例。 (摘自《学习时报》5.28黎志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