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郑州警察,张进军、乔英俊和冯璐,打算将已经持续了近3年的申诉进行到底。2009年年底,这三个分属河南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两个派出所的警察,在办理两起劳教案的过程中,被6名“劳教人员”向检察机关举报,说警察们滥用职权,将不是他们做的案子“硬栽在他们头上”。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三个警察被当地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缓刑。
任务
2007年7月初,随着新公安局长的上任,郑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创建平安郑州”的“四严一创”活动。伴随着“四严一创”推行的,还有一套考核标准在郑州市公安系统实施。其中的奖惩措施,因警种不同而各异。
在当年的“四严一创”活动考核排名中,郑州市黄河路派出所副所长张进军名列惠济分局第一名。“2009年,由于古荥派出所的民警人数比较少,考核成绩比较落后,所以分局把我调过去充实办案力量。”张进军说。
到古荥派出所后,各级领导经常找张进军谈话,要张进军“多找线索,把古荥派出所的成绩搞上去”。
2009年10月,在前同事、当时已是老鸦陈派出所指导员的耿爱萍的牵线下,老鸦陈派出所民警冯璐告诉张进军,郑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内的三个戒毒人员赵金山、赵文山、任新伟愿意主动“认劳教”,看古荥派出所是否愿意办理。
据张进军介绍,之所以会找上这些吸毒人员,是因为郑州市公安局“四严一创”文件明文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被劳动教养,一个吸毒人员可以算两种任务,“劳教、强戒都算成绩”。而被判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之所以肯和警方“配合”,是因为如果因为偷盗而改判劳动教养,可以提前出来。
据张进军讲述,他跟古荥派出所的指导员王鹏作了汇报,二人随机挑选了一起发生在郑州老鸦陈菜市场的盗窃案件。具体案情是一个妇女在这个菜市场买菜时,丢失了一个装有200元左右现金的钱包。
这起吸毒人员赵金山3人的“盗窃案”,在经过派出所长、惠济分局法制办、惠济分局分管局长层层审批签字后,被送至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2009年12月9日,郑州市劳教管理委员会查明“上述案情属实”后,下发了劳动教养决定书。3名吸毒人员因“盗窃罪”而被判了一年半的劳教。
几乎与此同时,民警冯璐和老鸦陈派出所副所长乔英俊,也办理了一起类似的“盗窃案”。案犯郭宝勇、侯云飞和王秉森同是被处强制戒毒两年的吸毒人员。据案卷材料显示,这个“盗窃案”发生在2009年3月9日,郭宝勇等三人曾在惠济区长兴路长兴大厦前盗窃陈某某的自行车,价值189元。最后,三人被判劳教一年。
被告
一切都按照原计划进行。但当6名吸毒人员在劳动教养决定书上看到自己将会在劳教所里待上一年甚至更久时,便不愿意再和警方合作,进而拒绝签字接受劳教。
2010年2月,双方的合作彻底破裂。6名吸毒人员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张进军等3名警察涉嫌捏造事实,办假案。
2010年11月16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乔英俊、张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而“中间人”冯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半。一审的判决书显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三被告人在各自的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事后,乔英俊等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三人均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超越职权,而是在领导的同意后执行的任务,而自己所做的案子,并未达到“滥用职权”的程度。
冯璐在上诉材料里否认自己是主犯:“在这些事件中,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领导的指派下完成的,在国家公安机关,下属必须听从领导的指派,没有选择权和不予执行的权利,有异议也只能在事后提出,在整个事件中完全处于从属地位,所以把上诉人定为主犯是错误的。”2011年2月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对乔英俊三人的刑事判决,将案子发回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重审。
被抛弃
案发后,乔英俊被停发了5个月工资,冯璐和张进军被停发了3个月的工资,乔张二人更是由副所长变成了普通民警。他们觉得委屈:自己本来是为了帮助所在单位完成办案任务,而现在却有被领导和组织抛弃之虞。
令3名涉案民警感到不满的是,尽管两名派出所负责人都承认,自己对这两起劳教案件负有责任,但受到惩罚的仍只是他们3人。案发后,相关领导都分别被调往郑州市公安系统的其他部门任职。乔英俊说,他们后来在与主管领导交涉过程中,曾有领导让他们独立承担这两起案子的责任,不要再供出其他领导。如果他们能扛下来,他们的“衣服就能保住”(饭碗还能保住)。
“案发后,主要领导给我们做工作,让我们不要咬出其他参与案件的领导。惠济分局局长赵光给我的承诺是:‘乔,你是指导员,姿态高一点儿,事情扎到你这儿为止,牵着的人越多分局越不好做工作,只要我在这儿当局长,也不免你的职,什么也不影响’”乔英俊说,“结果,2010年11月初,郑州警务机制改革,我被调整为民警了,紧接着被判缓刑。”
目前,3名“假案制造者”将大部分时间用来外围取证、找领导谈话沟通,以及和律师见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摘自《南都周刊》第13期 杨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