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湖南分公司关于王诚香债权进行债务重组的公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王诚香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处置。截止2026年6月30日,该资产本息合计307,883.37元,其中本金143,166.94元,利息164,716.43元。该债权以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七号百花商住楼E栋一单元的房产为抵押。
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方案如下:由债务人王诚香向我公司还款,还款金额为148,800.00元。
如对本次债务重组有异议或提出更优的债务重组方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与信达公司联系。公示有效期届满未有异议或提出更优债务重组方案,信达公司将实施上述债务重组方案。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示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湖南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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